按照诚信绩溪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绩溪物价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评范围:城区各商场(店)、各有偿服务单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服务)经营单位(全县)。 二、评选标准:2006年度执行价格政策较好,具体标准详见附表。拟评20—25个。 三、评选程序:1、单位申报或消费者、有关单位推荐(07年元15日前);2、我局初步筛选(07年元月18日前);3、通过不同方式征询意见(07年元月25日前);4、我局拟定初步方案(07年元月29日前);5、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07年2月2日前);6、授牌并利用《绩溪价格网》(www.jixiwj.com)、电视等各种媒体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