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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两类人员发放“肉贴”●

●给两类人员发放“肉贴”●

●参保母猪每头每年补贴50元 ●给两类人员发放“肉贴”●逐步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 ●散养猪打防疫针不要钱 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对养猪业进行全面扶持。母猪补贴“一卡通”发到户 我省将建立母猪重大病害、灾害等保险制度。饲养户的保费支出,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县(市)财政补贴9%,饲养户自行负担20%。组织实施的保险公司、投保额及费率通过招标选定。同时,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国家财政依据参保母猪数量,对有繁殖能力母猪的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每头每年50元核定,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60%,省财政负担28%,市、县(市)财政负担12%,母猪饲养补贴资金通过财政直接补贴农民“一卡通”直接发放给饲养户。目前,有关保险、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紧张制订中,本报将及时进行跟踪报道。 国家同时决定进一步加大对猪蓝耳病的防控力度,并对散养猪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给予补助。我省散养户的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35%,市、县(市)财政负担15%,目前中央财政负担的1111万元疫苗资金已经拨到我省。 省农委畜牧局局长董卫星告诉记者,目前全国12家厂在生产蓝耳病疫苗,疫苗供应非常紧张,现在疫苗由农业部统一调配,我省已经下拨450万毫升疫苗到各市畜牧部门,由当地畜牧部门安排发放到户(场),省畜牧局也正在向农业部争取多调配些疫苗。 “肉贴”分两次下拨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决定从今年7月至12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增加补贴,一次性人均补差60元,我省当前现有低保人数101.6万,共需补助资金6096万元。这项资金分两次下拨,8月份拨付7月、8月、9月三个月的补贴资金,9月底将拨付10月、11月、12月份的补贴资金。 中央财政同时将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省财政厅还将会同省教育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更大的支持,及时、足额分配和拨付到各类学校,促进学校伙食价格的相对稳定。 国务院部署抓生猪生产 温家宝总理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 会议提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大对生猪生产扶持力度。尽快将中央财政已安排的饲养母猪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和养殖场,积极推进母猪政策性保险;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对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给予适当补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奖励;支持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二)强化生猪防疫。对因防疫需要扑杀生猪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三)做好猪肉等副食品供应工作。(四)加强市场监管。(五)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本报记者 宣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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