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熟悉的陌生人

两个人,会因为熟悉而睡到一张床上。 而分手的时候,理由却是:我对你已经很陌生了。 很可笑的理由。 我最近一直忙协议的事。 终日烦躁不安。 仰望着天空。看那刺眼的太阳。 唯一的遗憾是我的记忆依旧不会衰老。 于是我无法追悔什么。 那些已经注定的事我改不了。 就像该死的协议书被我签了,现在惹出一身的麻烦。 我站在朋友租的房子的阳台。八楼。 我想这样跳下去,不死也残废了吧。 我总是冒一些希奇古怪的想法。那些残忍的想法。 然后笑一笑抛到脑后。 其实我知道,我不会那样做。 我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玩笑。 即使,这并不好笑。 我的小说依旧写不下去。 那个头开在那里,就想路上突兀的冒出的一堆狗屎。远远 的还以为是什么水果之类的。 其实走近一看,原来是TMD废物。 其实我很想写那些三段式的比喻来形容我现在的愤怒和嫉妒。 我也很想如金海心的那歌唱的一样:你的白纸我来信手涂鸦。 只是,我要真涂鸦。娘的早灭了你。 就像我总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在自己的本子上胡乱画一些也许只有我自己看的明白的画。 基本上,都是一个又一个类似的眼睛。 还有一些奇怪的线条。 我用这些勾勒我心里的古怪念头。 在忘了谁写的一个小说里,名字叫《如果我可以爱你》。当然,如果我的记忆出错了,那名字就不叫这个了。 我在和朋友解释东西的时候也这样,老是窜改一些东西。 我想,我就这德行。 我必须用什么东西来掩饰我的真实。 话扯远了。 那小说里有句话是这样的:人们总是会做出一些妥协在面对幸福的时候,比方不去猜测幸福来临时的真相。 当然,还是那句话,我没记错就是这样写的。记错了,那就少了多了些字而已。 我开始无端由 的想起高三的那个午后,一个人站在教学楼顶的窗户边,点了支烟。看我暗恋的一个女孩子就这样从寝室慢慢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她是好孩子。而我,一直就这样是个混混。额,应该是混蛋。说实话,我还不怎么是混混。那个太难听了。我得给自己找个好听点的名词。 那时候总是喜欢这样站在高高的地方,靠着窗户,点支烟,看喜欢的女孩走进我的视线,在消失在我的视线。 《莲花》里说:他们在高原城市上告别,仿佛离开破碎的岛屿,各自投身汪洋大海…… 这话我没记错,因为我刚才翻了下书,就在我的床头。 我想,我是在这一个风大的要死,夏天如蒸笼,冬天似冰窖的鸟城市用我乱七八糟的文字在和我四年的时光告别。如今我依然不停的敲打着键盘,敲打着那些对我陌生又熟悉的文字,突然Q头象亮起了,是的,就在我为她而动那文字时,她来了,当我不知所措时,我选择了逃避,可是心又是如此的不甘,我犹豫不绝的进入了Q秀商场,为她选择了这副Q秀—放飞梦想,你就是我心中的梦,所以我要放手让你高飞,希望你永远开心快乐,不被我所沾染。 对你来我,我依然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人,你对我来说是如此的陌生,我对你却是如此的熟悉,放飞梦想,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